机构设置
宁乡市人民检察院各部门负责人、联系方式及职能简介
时间:2022-01-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办公室:

  

  负责人:陈勇
  联系电话:0731-82378001
  办公室职责: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等工作。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组织协调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起草审核相关文件文稿,处理检察信息。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联络工作。负责新闻宣传。负责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综合事务保障等工作。负责检察技术、信息网络安全等工作。
  政治部:
  

   负责人:赵婵娟
   联系电话:0731-82378041

   政治部职责:负责思想政治、组织人事和教育培训、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司法警察队伍建设、警务事项和警用装备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党群工作。





  第一检察部:
  
   负责人:周乾宇

   联系电话:0731-82378029

   第一检察部职责: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除第二检察部承办案件以外的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及对相关案件补充侦查。负责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工作。





  第二检察部:
  
   负责人:伍娟

  联系电话:0731-82378087

  第二检察部职责:第二检察部负责对法律规定的由基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监察委员会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补充侦查;负责对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故意杀人、抢劫、毒品犯罪等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及对相关案件补充侦查。





  第三检察部:
  

   负责人:鲁海斌

  联系电话:0731-82378031

  第三检察部职责:负责对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羁押和办案期限的监督。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以及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的侦查。





  第四检察部:
  
   负责人:邱振丹

  联系电话:0731-82378012

  第四检察部职责:负责办理向本院申请监督的民事、行政案件的审查、提请抗诉,具体承办对同级人民法院生效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的监督,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的监督。负责办理民事、行政支持起诉案件。





  第五检察部:
  
   负责人:曹翀
 联系电话:0731-82378090
第五检察部职责:民事公益诉讼: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法律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或者法律规定的机关和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检察机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检察部:
  
   负责人:欧海霞

  联系电话:0731-82378028

  第六检察部职责:负责受理向市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承办市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负责案件的统一受理流转、办案流程监控、涉案财物监管、法律文书监管、案件信息公开,统一组织办案质量评查、业务考评和业务统计分析研判。负责司法体制改革综合协调相关工作,承担检察委员会日常工作,组织开展检察理论研究和人民监督员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