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工作报告
宁乡县检察院2007年人大工作报告
时间:2022-01-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宁乡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07年11月  日在宁乡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宁乡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谭剑辉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宁乡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一、过去五年的工作回顾

  过去的五年,是宁乡检察工作不断取得成绩的五年,更是宁乡检察事业蓬勃发展的五年。五年来,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以及全县人民的支持下,我们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创建“学习型、业务型、规范型、创新型”检察院为目标,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为促进司法公正,推动廉政建设,保障经济发展,构建和谐宁乡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突出维稳职能,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着力推进“平安宁乡”、“和谐宁乡”建设

  既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又不把打击作为唯一手段;既充分体现检察机关惩治犯罪的功能,又注重社会和谐的构建。五年来,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3005人,提起公诉3476人,所办案件实现了无错捕、错诉、漏捕、漏诉,有罪判决率为100%,确保了打击效果。

  ——主动投入“严打”斗争,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始终坚持把“严打”的锋芒对准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故意杀人、放火、强奸、爆炸、绑架等恶性暴力犯罪、“两抢一盗”等多发性犯罪、涉黑涉恶性质犯罪以及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共批准逮捕上述各类犯罪嫌疑人1620人,提起公诉1754人。为确保从重从快,定案、定人、定时、定责,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定性关、适用法律关,适时介入,检察引导侦查,处理快、执法准、打击狠、挖得深,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如对历经铺乡南太湖村的雷跃武涉恶团伙犯罪案等一批恶性刑事犯罪案件,主动提前介入,与公安、法院联系协调,快捕快诉,成效明显。

  ——把握好宽严相济,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在严打的同时,对初犯、偶犯和情节轻微、主观恶性不大并且真诚悔过的涉嫌犯罪人员,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理,当宽则宽,能帮则帮;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在全省率先推行刑事和解,尽力化解双方矛盾,使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严格刑事和解案件的审批程序,每案必须由检察委员会决定,把握好政策界限和执法尺度。2006年以来,共运用宽严相济手段处理案件44件47人,其中不捕41人,相对不诉28人。

  ——区别对待未成年人犯罪,积极探索人性化办案模式。对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重在教育、感化和挽救。根据未成年人的身心特征,充分发挥女检察官所具有的细致、耐心的特点,成立了由女检察官组成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案组;进行背景调查,认真听取家长、学校和基层组织的意见,共同帮教;建立依法快速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工作机制;未成年人和成年人犯罪案件分案处理,避免“交叉感染”;开展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建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基地。五年来,我院共处理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案件275人,不捕172人,不诉57人,帮教32人,使一大批不良未成年人重新做人。

  ——参与“平安宁乡”、“和谐宁乡”建设,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结合办案,对发现的治安防范漏洞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有关单位健全制度;积极参与各类专项打击和整治活动,保证在检察环节不贻误战机;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把影响稳定的不安定因素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和申诉信访首办责任制,集中处理涉检信访,使涉检上访问题出现极少、解决很好。我院的举报中心连续五年保持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的“全国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

  (二)突出办案效果,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积极推动反贪污贿赂、反侵权渎职斗争深入开展

  既把打击各类职务犯罪作为长期的工作任务,又随时抓紧热点问题、重点对象;既强调运用好打击手段,又深入在预防犯罪上下功夫。五年来,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和侵权、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96件107人,其中大要案63件66人,为国家和单位挽回经济损失3000多万元。

  ——集中力量查处了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大要案件。在县域内查办了县农业局原局长李斌才受贿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黄材水库管理局原局长唐建华受贿案、县交通局原局长黄德贵等8人贪污受贿窝案、县商业总公司原副总经理喻炳文等8人贪污受贿窝案、县建设局原局长周政滥用职权案等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案件。在县域外,积极融入侦查一体化,根据上级检察机关统一安排,查办了娄底市商务局原党组成员、蔬菜局局长颜跃明受贿、挪用公款案、长沙市第四医院原院长陈玉伟受贿案、长沙市工商局原助理调研员魏昌亿受贿案以及省监狱管理局贪污、受贿窝案和长沙市电力、建设系统内发生的系列案件等一批大要案。参与了郴州市原市委书记李大仑受贿系列案的查处。长沙市第四医院原院长陈玉伟受贿案被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通报为全国治理商业贿赂20件典型案例之一。

  ——确保了案件质量和办案安全。坚持依法、文明办案。对自侦案件的初查、立案、采取强制措施均由检察长亲自审定;严格证据规则、证据要求和取证方式;强调办案过程中的人权保护,维护发案单位的正常秩序,实现了办案零投诉;严格办案安全,明确责任,常抓不懈,实现了办案零事故。

  ——多层次多方式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结合办案,分析发案原因、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个案预防,建议有关部门健全制度、警钟长鸣;结合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开展专项预防,对县人民医院易地建设、县“三路”提质改造和金洲大道建设等重点建设工程从招、投标、工程质量、工程验收等方面进行监督;推行预防职务犯罪联系制度,与建设、交通、电力、税务、技术监督等多家单位保持职务犯罪预防的定点联系。

  (三)突出公正主题,强化诉讼活动监督,全力确保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既做好自身的执法工作,又根据法律赋予的职能,加强对整个诉讼活动的监督;既体现执法效率,又把执法公正放在首位。

  ——以纠正执法不严为重点,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依法监督立案32件71人。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依法纠正立案不当78件102人,建议公安机关撤案86件98人。防止漏捕、漏诉和错诉,追捕36人,追诉74人,作无罪不诉19人。对法院确有错误的8件刑事案件提起抗诉,法院改判7件。对侦查、审判、执行中的违法行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97份,检察建议186份。

  ——以纠正司法不公为重点,强化民事行政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或建议法院自行纠正,或依法提请抗诉。共受理民事行政判决申诉案件117件,经审查提请和建议提请抗诉27件,法院再审23件,改判17件。探索新路子,依法支持有关当事人起诉,如刘曙光诉湖南省长常高速公路路政大队职务侵权一案,因路政大队执法不当,造成几十个农民工权益受损,我院从维护农民工利益出发,支持刘起诉,后经法院判决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23万多元。

  ——以纠正超期羁押为重点,强化刑罚执行监督。在全省率先推出防止和纠正超期羁押的长效机制,对超期羁押行为及时预警并纠正,有效杜绝超期羁押。对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提出纠正意见,督促有关部门对19名违法监外执行罪犯收监执行。查办了省监狱管理局原工会主席廖秀成受贿案,为近五年来长沙市检察机关查办监管部门级别最高、数额最大的职务犯罪案件。

  (四)突出检察发展,加强机制创新,不断增强检察工作活力

  既全力抓好基础性工作,又注重工作创新,挖掘亮点;既着手现在,又着眼未来。

  ——创新工作机制。根据我县广大农村地区邻里纠纷多,易引发轻伤害案件的特点,牵头起草了《关于办理故意伤害(轻伤害)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对大多数民转刑轻伤害案件推行非监禁化、非刑罚化,省院全文转发了该《意见》并向全省推广,最高人民检察院贾春旺检察长对此作了重要批示。创新预防职务犯罪新机制,根据新农村建设资金管理中存在的漏洞,提出了积极的检察建议,预防可能存在的职务犯罪。在全省独创“检察约谈”制度,对有职务犯罪苗头和反映问题多的单位和个人专门“约谈”,予以警示。这些作法均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作为经验进行了推广,前两者被评为“2006年长沙检察十大法治事件”。

  ——深化检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以公开促公正,推出“检务十公开”,对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刑事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增加12项向社会和诉讼参与人公开的工作制度、办案规程等方面的内容,实行诉讼参与人权利义务告知;庭审引入多媒体举证;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部同步录音录像;建立不捕、不诉说理机制,增强了执法透明度。

  ——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2004年始,聘请了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主体的9名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直接侦查案件中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拟撤销案件、拟不起诉等“三类案件”以及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等“五种情形”直接进行监督。共监督案件15件,对检察机关公正执法产生了积极作用。

  (五)突出理念建设,从严治检,全面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

  既要工作抓出色,又要队伍管得严;既要让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满意,更要让全县人民满意。

  ——以执法理念为核心,狠抓思想建设。将理念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灵魂,采取一系列措施锲而不舍地转变观念,提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升了法律价值理念,强调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把程序合法作为评价办案质量的重要标准;提升了保障人权的理念,强调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提升了执法为民的理念,注重群众诉求,实实在在解决问题,各项工作便民、为民。

  ——以规范管理为重点,狠抓队伍建设。把班子建设摆在队伍建设的首位,规范各种议事规则;建立和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制定了16万余字的《宁乡县检察院工作规范》和涵盖各办案部门的《检察业务流程图表》;建立了干警执法档案,进一步规范了执法行为;通过开展业务培训、学历教育、岗位练兵、技能竞赛等方式,全面提升了干警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制度,实行自侦案件“一案三卡”、回访考察及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连续五年,我院均被评为全县“四好”领导班子和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

  ——以人民满意为标准,狠抓外部监督。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重大工作和事项;主动邀请人大领导和代表、政协委员视察评议检察工作;认真办理人大交办和代表反映的案件和问题;自觉接受政协、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

  五年来,我院先后被授予全国“人民满意的检察院”、全省“人民满意政法基层单位”、“省级文明单位”、“省级文明卫生单位”、全市“三零目标管理先进单位”等一系列荣誉称号,并涌现出了全省“百优检察干警”、“优秀公诉人”、全市“十佳检察干警”等一大批先进典型,检察长被省人民政府荣记二等功。

  各位代表,过去的五年,我们锲而不舍,团结奋斗,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我们深知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和政协委员,向全县人民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离法律赋予的职责,离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执法理念有待进一步提升;干警的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查办职务犯罪案件能力有待加强,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经费不足、装备落后的问题仍然困扰着我们。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今后五年的工作思路

  各位代表,今后五年,检察工作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充分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提高法律监督水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我县“鼎足三湘,进军百强”保驾护航,为构建和谐宁乡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一)必须进一步转变观念,提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深入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检察工作,与时俱进;始终坚持县委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不动摇,把执行党的政策和执行法律统一起来,将检察工作置于县委的工作大局之中;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及时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办理人大交办案件和人大代表的议案,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人民群众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不断提高服务大局的能力,特别是要为优化我县经济发展环境作出贡献;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检察工作的生命线,公平优先,兼顾效率;把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做好上述工作,不但要转变观念,同时要逐渐改变旧有的、被实践证明是落后的执法模式,从一些羁绊我们的窠臼中跳出来,在党的领导和国家法律的范围内,大胆探索,不断创新发展。

  (二)必须进一步采取措施,增强依法办案能力

  刑事检察:充分认识社会治安形势的复杂性和反复性,抓住重点,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注重宽与严的有机统一,不断完善刑事和解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矛盾;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涉检上访,就地化解信访问题。职务犯罪的查处与预防:积极查办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的案件,特别是当前教育、医疗、住房、社会保障等热点问题引发的案件和重点行业重点部门的案件,积极查办直接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侵权渎职案件;总结并运用行之有效的预防经验,健全和完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机制,努力在源头上减少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诉讼监督:切实防止和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判决不公等现象;防止滥施刑罚、伤害无辜;严厉查处监管场所内的严重侵权和暴力犯罪行为,杜绝超期羁押;对裁判的民事、行政案件运用抗诉和检察建议等手段充分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三)必须进一步严格制度,加大队伍管理力度

  努力建设一支高效、廉洁的专业化检察队伍;努力建设一支社会各界特别是人民群众满意、真心护卫人民群众的规范化检察队伍。继续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高管理队伍和驾驭检察工作的能力。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监督防范措施,从严治检。完善科学考核评价体系和长效管理机制,将规范化管理落实到工作各个环节。加大人才培养力度,严把进人、用人关。抓好信息化建设,落实检务保障,以科技强检作为检察机关未来发展之路。

  各位代表,党的十七大给新时期的检察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的任务光荣而艰巨。我们将认真贯彻本次大会决议,在县委和市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效监督下,在县政府、政协的有力支持下,切实履行宪法赋予我们的法律监督职责,开拓创新,顽强拼搏,为实现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而努力奋斗!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