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宁检风采
宁检风采
宁乡市敬业奉献道德模范刘传仁
时间:2023-07-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2年6月27日,宁乡市“星耀宁乡德润楚沩”第二届宁乡市道德模范暨2021年度见义勇为先进个人颁奖仪式举行,宁乡市检察院刘传仁获评宁乡市敬业奉献道德模范。据悉,这是继2021年获评长沙市政法英模后刘传仁获得的又一荣誉。

道德模范 | 刘传仁

刘传仁同志先进事迹简介

刘传仁,男,中共党员, 56岁,宁乡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检察官、检委会委员。1992年进入宁乡县检察院工作,担任20余年的中层骨干。他用30年平凡检察生涯诠释“老黄牛”精神。

在没有电脑的90年代,他一人统揽了全院的宣传报道、文字材料、机要文秘等工作。在九十年代基层文字工作靠手写,比如每半个月一期的宁乡检察工作简报不仅要自己动笔编写出来,还要自己在油印机上手工一张张油印出来,宣传报道用复写纸复写出来再去邮寄,这样的工作他一干就是十年。

2011年以来,刘传仁虽然职务多次调整,但他就像一颗螺丝钉,哪个部位需要就拧到哪里,拧到哪里就在哪里发挥作用,从不考虑是正式职务还是临时负责、是业务一线还是综合管理,不论是当部门负责人还是当普通工作人员,他都能踏踏实实工作,不计得失。他负责的调研宣传工作一直在全市名列前茅,为了搞好调研宣传工作,每年组织调研论文交流评比大会,邀请省市检察院领导和专家到会指导,编辑调研论文材料汇编。因为组织有力,宁乡市检察院的调研论文数量多质量好,省院研究室主办的《湖南检察》曾发了一期宁乡调研论文专刊,对该院的调研论文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这是绝无仅有的。

他总结出“三心工作法”(坚定信心、政策攻心、情感暖心),成功化解了一批涉诉信访难题,如秦某某十二年到省进京重复上访案,被中央政法委督办,刘传仁同志担纲主办成功息访。该案件被评为2011年湖南省检察机关优秀案件。创建案件管理科,当时省内外都没有统一的模式,他带领全科高标准规划,圆满完成了筹建工作。大力推行网上办案,改进软件与实际案件管理工作不相符的技术问题,实现了网上办案工作与案件管理工作的有效对接,实现了法律文书在网上办案系统中的自动生成、打印,实现了案件流程的全程信息化管理,实现了由手工流转办案到网上系统办案的跨越,得到省、市检察院领导的充分肯定,吸引了省内外20余家检察院前来该院学习案件管理经验。

2018年刘传仁被确诊为肺腺癌,手术切除右肺上叶,术后两周,他坚持回到工作岗位,继续满勤工作,所负责的全院案件质量工作连续多年都是长沙市检察系统第一名。30年来先后获得27次先进个人表彰、2次荣立三等功,承办的案件曾获湖南省检察系统优秀案件,负责的部门曾获12次先进集体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