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省直机关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方案》(湘政办函〔2023〕67号)和《关于法检司系统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及资产盘活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湘管发〔2024〕26号)文件精神,结合本院不动产权证办理实际,拟对本院因历史遗留原因短期无法补办相关手续和不动产权属登记的房屋土地(详见下表)申报办理权属备案。现按规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公告期间若有异议,请向本院办公室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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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单位 |
房屋及建筑物名称 |
坐落地址 |
构建日期 |
建筑面积 |
宁乡市人民检察院 |
办公用房 |
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市玉潭街道春城北路199号 |
2007年 |
12130.76平方米 |
宁乡市人民检察院 |
土地 |
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市玉潭街道春城北路199号 |
2006年 |
12444.67平方米 |
宁乡市人民检察院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