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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姚彦工作证遗失声明
时间:2026-03-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我院省聘书记员姚彦,所属部门:第二检察部,工作证有效期限:2023年3月20日至2026年3月19日,该同志因个人保管不慎,不慎遗失工作证原件。

现郑重声明:姚彦上述工作证自本声明发布之日作废。在该工作证有效期内,凡冒用此证件所产生的一切行为及法律责任,均与本院及姚彦无关。

宁乡市人民检察院

2026年3月2日